广东将支持广州、深圳开展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
来源:深圳特区报时间:2023-07-07 22:06:14

近日,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(2023—2025年)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方案》),指出将支持广州、深圳开展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,按程序做好试点改革涉及的法规文件修订工作,推进国家部署的101项改革事项清单、150项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清单落地实施。广州、深圳要加大改革力度,在审批流程全过程优化、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、企业发展全周期服务等方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创新成果。

《行动方案》要求,到2024年,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均衡一体化发展,全面提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营商环境;开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,在市场主体准入、运营、退出等关键环节解决一批堵点难点问题;打造一批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示范点。到2025年,广东在清除隐性壁垒、优化再造审批流程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重点领域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,营商环境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,形成一批吸引投资的标杆地区,让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成为广东的金字招牌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《行动方案》明确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和要素环境、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、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、营造合作共赢的开放环境、营造区域均衡协同的发展环境五大主要任务。

在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方面,其提出,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,按照国家部署建设评估平台,在广州、深圳先行开展评估试点的基础上,逐步将评估范围扩大至各地级以上市;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案例进行监测、排查和归集,对国家通报的案例建立挂牌督办机制,将评估结果和整改效果纳入法治广东建设考评。

广东将全面实施公平竞争政策。具体而言为:试行独立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,建立公平竞争集中审查、第三方审查的工作模式;对各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和效果开展第三方评估;开展公平竞争指数试点和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试点;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、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,清理废除各地含有地方保护、市场分割、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;完善不正当竞争司法审查机制。

为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,广东将建立标准化地址数据库,将社保登记后续环节、企业账户预约账号纳入企业开办“一网通办”平台,推行智能导办服务,“一网通办”范围拓展到企业名称、住所、注册资本、经营范围等信息变更。广东还将推广“一照通行”改革,实现重点经营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,证照信息“一码展示”;探索“一证多址”改革;制定企业跨区域迁移涉税涉费业务操作规程;在有条件的地方推广商事登记确认制。

《行动方案》还提出,广东将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;建立线上、线下注销服务专区,集中受理营业执照、税务、社会保险、海关等各类注销业务申请,一次办结注销相关事项;推广歇业登记制度,市场主体因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、公共卫生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,可向登记机关申请歇业;探索市场主体除名和依职权注销制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广东将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成本,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,推动优惠政策直达企业。同时,清理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,对具备条件的产业园区推进一户一表改造,研究建立供水供电供气接入工程投资分担机制;政府采购活动推广不收取投标保证金,以责任承诺书的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。

并且,加强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。广东将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,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,按照规定为其预留采购份额;对政府采购工程合理划分采购包,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监督监管,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,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;建立中小企业应急转贷机制,支持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展期、续贷;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和应急转贷资金,结合实际探索购买突发公共事件保险。

广东还将支持企业上市和挂牌融资。对准备上市、挂牌企业因改制、重组、并购而涉及的土地手续完善、税费补缴、产权过户等事项,建立健全绿色通道、限时办结等制度,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,协助企业妥善处理;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非上市证券集中托管平台,为企业提供股权登记、托管、转让和融资等综合金融服务。

在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方面,广东将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基本要素“四级四同”的基础上,逐步推进实现受理条件、办理流程、申请材料、办结时限、办理结果等要素统一,推动省、市、县(市、区)、镇(街)级事项目录同源、标准一致;制定标准化办事指南,线上线下统一业务实施规范;制定并公布“一件事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,在全省各级推出1000件“一件事”主题集成服务。

同时,推行政务服务清单化管理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,广东将编制省、市、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,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,依法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和惠企政策清单;制定省、市两级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;制定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。《行动方案》显示,清单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调整。

在推动政务服务“跨域通办”方面,广东将建立省级统筹工作机制,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,建成全省统一的“跨域通办”事项管理中枢和业务支撑系统,制定全省“跨域通办”流程规则;聚焦与群众企业联系最密切的领域选取20项办件量最多的事项,实现跨市、跨省无差别受理、同标准办理;依托政务服务中心“跨域通办”窗口,为市场主体跨省或跨市办事提供服务;鼓励有条件的城市设立“跨境通办”窗口,实现高频服务事项“跨境通办”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广东建成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库,进一步推广在线身份认证、电子证照、电子签章等应用,重点推进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、监管执法、社会生活等领域的各类线上线下场景互认,探索“扫码亮证”“一证通办”“无感通办”;推动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地区、跨平台互认,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投标领域中的应用;推广核发电子居住证;推动电子凭证及相关数据在各部门间、不同场景中的自由使用和调取,建设“无证明城市”。

为持续推进大湾区规则衔接标准对接,广东将在有条件的城市探索开展科研设备、耗材跨境自由流动,简化研发用途设备和样本样品进出口手续;争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支持,扩大适用“港澳药械通”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目录;完善法律、会计、建筑、医疗等领域港澳专业人士跨境便利执业模式,优化港澳专业人士在大湾区内地的职称申报评审机制;深化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机制改革。在粤菜(预制菜)、家政、养老等领域制定实施推广“湾区标准”。

为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均衡化发展,广东将统筹规划、布局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和平台支撑体系,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应用超市“粤复用”的作用,提高“一网通办”“一网统管”“一网协同”“一网共享”水平,增强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;扩大部门与地方之间系统互联互通和政务数据共享应用范围;建设全省招商数据库地市分库、招商引资资源地市“一张图”,推动协作双方市场主体“省内迁移通办”;珠三角城市帮扶粤东粤西粤北城市建设政务服务中心,促进办事标准、流程、时效等与珠三角地区接轨。

(原标题《广东将支持广州、深圳开展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》)

(作者: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陈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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